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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2023-03-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江西省检察机关2022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赣州市检察机关2022年度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体检对象

所有入闱体检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3年4月1日上午。入闱体检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2、集中时间、地点:2023年4月1日上午6:30,文清路小学叶坪路校区西南1门(章贡区叶坪路21号)。

位置: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下载《考生体检须知》并签字。

2、考生需于体检当日准时并空腹到达集中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考生体检须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3、体检考生不得有陪同人员,体检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及无线上网工具,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考生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书面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体检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5、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体检时,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7、体检费用自理,标准为男性340元/人;女性350元/人。

四、体检项目与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考试成绩排名表(笔试+面试最终成绩)公告版.xls


2.考生体检须知.docx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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