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今天我想以一名检察官的身份
跟大家分享我在办案过程中经历的故事
这些故事围绕着
办好“小案件”守护“大民生”
的理念展开
也是“如我在案”行动的真实写照
我曾站在于都河畔
远眺那高耸的渡河纪念碑
思绪却不由自主地飘回到91年前
……
那时,老百姓们自发地献出渡船、卸下门板、拆掉瓜棚,甚至拿出承载着深情的棺材板,倾其所有、无私奉献,为红军架起了通往胜利的浮桥。那一幕,至今仍深深烙印在我的心中。
如今,我们踏上了新长征的征途。应勇检察长强调的“把自己放进当事人的命运中”,对我们检察官而言,意义非凡。我们要用真心搭建起检察事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坚实纽带,用真情筑牢检察官与当事人心灵深处的温暖桥梁。
初入检察系统时,我单纯地以为“如我在案”不过是一个名词或者概念。然而,随着经手办理一件件具体的案件,我才真切体会到这四个字沉甸甸的分量。
我参与办理的雷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当时,当事人雷某某因遭遇诈骗前来报警,公安机关却意外发现她持有两个身份证。经过深入调查,我们了解到背后一段令人心酸不已的故事。

她原籍湖南,幼年时母亲不幸离世,父亲对她不管不顾,她从小便由亲戚抚养长大。成年后,她嫁到于都农村,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无法用原身份办理户籍,无奈之下,只得借用丈夫家收养女儿的身份申领证件。她从未利用假证实施过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仅仅是为了生存。因为没有身份证,她无法正常务工、就医,甚至连证明“我是我”都成了难题。
面对这样一起特殊的案件,我们面临着艰难的抉择:是机械地套用法律条文,一诉了之,还是设身处地站在她的处境中,进行人性化的处理?
我们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反复研讨和分析;深入下乡实地走访,仔细核实她的生活轨迹;将案件提交检委会,全面了解事实后慎重作出决议;最终,在全面审查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后,我们依法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案件办结后,我们主动与当地派出所协调沟通,帮助她恢复了真实身份,并耐心细致地向她解释法律依据。当雷某某眼含热泪说出“谢谢你们相信我”时,我深刻地认识到,司法并非冰冷规则的简单堆砌,而是要真正走进当事人的命运波折中,如此才能抚平他们生活里的无奈与创伤。
司法者的初心,并不存在于那些宏大的叙事当中。它体现在证据核查时多翻一页卷宗的执着坚持,蕴含在不起诉决定背后的理解与关怀,更彰显在帮助当事人修补人生的具体行动之中。
后来,我们收到了雷某某发来的照片。照片里,她第一次用真实姓名办好了医保卡,双手还带着些许怯意,但脸上的笑容却洋溢着踏实与安心。而给予她这份踏实感的,正是法治的温度。它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在“小案件”中守护着“大民生”,在“细枝末节”里践行着“一个都不能少”的承诺,更是我们基层检察官始终坚守、初心不改的追求。
今天,我们站在新征程的起点上,更加坚信:公平正义不仅仅体现在判恢宏的蓝图之中,更体现在每一位司法者“如我在案”的实际行动里。让我们怀揣这份赤诚之心,在新时代的长征路上,浇筑起一座永不褪色的法治之桥、民心之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