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赣州市检察院蓉江新区检察室收到线索后,跟进发现某辖区内存在多处倾斜电线杆、低垂或坠落线缆、临时线缆支撑物等有较大安全隐患的电杆线缆,长期无人修缮、管理,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可能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赣州市检察院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由第六检察部、蓉江新区检察室联合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组织经开区、章贡区检察院先后对电杆线缆安全隐患问题立案调查,迅速组织人员深入到相关乡镇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辖区内50余处电杆线缆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问题,一是部分道路两侧电线杆已严重倾斜,长期无人管理、维护,遇暴雨或碰撞后极易倾倒,影响通行安全;二是部分电线杆设置不合理,占用道路范围,且无醒目安全警示标识,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三是部分低垂缆线采取以竹竿、枯木等为线缆支撑物,部分缆线低垂、挂落,且缆线目标小,无醒目安全警示标识,长期无人修缮、管理,易发生安全事故;四是部分线缆低垂、挂落在农村耕地范围内,影响农业生产安全,易发生农耕机械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西省电信条例》《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规定,相关主管部门、属地乡镇政府等行政机关对涉案电杆线缆安全隐患问题负有监管职责。2024年9月,针对该问题涉及多个行政机关职能交叉、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赣州市检察院与相关行政单位开展磋商,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厘清各单位的职责,共同研究整改问题电杆线缆措施。为进一步推动履职整改,该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职,对辖区内电杆线缆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加强与各单位沟通联系,推进通信线缆清理和杆线规整,减少电线杆影响乡道、占用农田等现象。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协同辖区各乡镇政府对杆线倾斜、低垂或坠落线缆、临时线缆支撑占道等具有较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整改台账。各单位同步开展问题电杆线缆专项整治活动,督促通信运营商根据电杆线缆权属和区域划分对排查问题隐患开展整治,采取应捆扎尽捆扎、能入地皆入地和设立固定电杆架线的方式积极落实整改。经过整改,涉案倾斜电线杆已进行应急处置与修复,部分低垂缆线已捆扎规整,对不合理电线杆设置警示标识并开始筹备迁移工作,并将进一步落实整改。收到行政机关整改回复后,赣州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推动各部门持续强化交流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建立治理电杆线缆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