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2日在赣州市第六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立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全会部署,围绕市委“462”发展思路,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赣州篇章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筑牢忠诚检魂,持续擦亮鲜明政治底色
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夯实政治忠诚思想根基,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不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内容开展集体学习研讨12次。充分发挥政治轮训、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虔检大讲堂”等载体作用,贯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覆盖开展学习研讨、宣传宣讲、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向市委、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33件次。明确122项措施,一体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和政法委政治督察等反馈问题的联动整改。建立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动态管理台账,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持续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和“四强”党支部创建,市检察院获评全市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先进单位,1个支部、2名党员分别获评“四强”党支部和“四好”党员,1名党员获评“新时代赣鄱先锋”。坚定不移推进红色基因传承,建立“1+6+19”的检察党建品牌矩阵。充分汲取人民检察制度发源地的丰厚滋养,以短视频等方式讲述何叔衡、梁柏台等苏区检察先驱事迹,赓续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红色血脉。
二、凝聚检察力量,担当实干服务发展大局
自觉扛牢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在了解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事业发展。
以检察之力维护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76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20人。积极参与全市打击非法开采稀土、钨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起诉53人。切实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3274人,会昌县检察院办理的蔡某某假冒央视记者诈骗案被中央宣传部评为典型案例。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侵权等涉网犯罪,起诉2422人,石城县检察院办理的毕某某等人利用网络敲诈勒索案获评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
以检察之力促进发展。落实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部署,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69人,起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74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针对涉企违法“查扣冻”、长期“挂案”等问题监督纠正54件,涉案金额6100余万元,工作做法获最高检推介。加大打击涉税、走私犯罪力度,起诉254人,同比上升92.42%,南康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深入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起诉35人,同比上升84.21%。服务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9人,同比上升32.84%,瑞金市检察院办理的谭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密切与市工商联、市侨联的联系协作,依托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和检察联系点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解决实际问题1896件次,在全省检侨合作推进活动上作经验介绍。
以检察之力护航生态。助力美丽赣州建设,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3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6件。参与“清网护鸟”专项整治行动,办理涉鸟类案件28件。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开展赣江、珠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专案监督,督促整治违法排污企业153家,清理固体废物2100余吨,修复湿地、水域等1600余亩,追缴水土保持费、治理恢复费等1100余万元。崇义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引导责任人以认购碳汇形式承担相应的生态损害责任。市检察院督促保护东江源流域水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典型案例。
以检察之力保障善治。依法严格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84.84%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采纳率97.14%,一审服判率98.10%。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办理涉生产安全案件78件,与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督促消除安全隐患540处。延伸检察履职助推高效能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1件,2件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以检察之力正风反腐。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02人、已起诉172人,同比分别上升36.49%、27.41%,其中原厅局级干部6人(含中管干部1人)、原县处级干部14人,检察环节追赃5900余万元。依法严惩教育、养老、乡村振兴等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起诉93人。促进金融、医药、烟草等重点行业腐败问题治理,制发检察建议9件。
三、牢记初心使命,久久为功做实检察为民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市委、市政府“如我+”行动部署,开展“如我在案、优质办案”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2025年,全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继续位居全省首位。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安全需要。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76人;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对假牛羊肉、预制菜等领域问题立案109件,诉请违法者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800余万元。参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起诉医保诈骗犯罪28人,督促追回群众“看病钱”86万元。加强公共安全保护,章贡区检察院对违规饲养且放任恶犬伤人的钟某某、王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以刑事追责倒逼文明养犬意识提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对2029件群众信访做实“件件有回复”。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接访下访138件,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82件,办理的江西某畜牧公司申请立案监督案获评全国典型案例。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排查并化解信访案件47件。兴国县检察院妥善化解“三失一偏”人员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典型案例。基层检察院全面入驻县级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113件。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护苗”关切。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401人。赣县区检察院对一起事实认定错误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出抗诉,被告人刑期由五年六个月改判为十一年。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起诉427人;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65人。运用附条件不起诉精准帮教平台,打造“线上+线下”全流程帮教模式,143名被帮教对象实现考察期内“零再犯”。全南县检察院办理的刘某容留他人吸毒附条件不起诉案获评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共建观护基地17个,累计为70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各类社会观护服务,工作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进社会观护工作交流会上作介绍。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法律监督,促进专门学校规范运行,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4个。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制发督促监护令310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61次,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11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强化妇女权益保护,办理相关案件224件,龙南、定南、大余等地检察机关与当地妇联加强协作,推动保障妇女健康权、婚姻自主权。常态化参与欠薪治理,以支持起诉形式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280万元。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安远县检察院依法监督法院改判,帮助残疾人曾某某摆脱被冒名贷款的30万元债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406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45万元。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赣州检察机关与杭州军事检察院联合办理的温某某等人司法救助案获评全国典型案例,上犹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破坏军婚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四、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的基本价值追求,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0677件,同比上升5.84%。21项业务工作在全国、全省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5项工作被写入最高检相关工作《白皮书》,11件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44件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首次有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制定高质效办案操作手册,共办理刑事案件16407件,同比下降13.80%。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334人、审查起诉11220人,同比分别下降17.70%、18.25%。严把逮捕、起诉标准,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450人、提起公诉9145人;依法追加逮捕81人、追加起诉187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718人、不起诉624人。1件逮捕案件、2份起诉书获评全国优秀。开展提升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质效专项行动,监督立案58件、撤案220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839件。宁都县检察院对一起存疑不捕后撤案的盗窃案件跟进监督侦查机关重新立案,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加大审判监督力度,提出刑事抗诉35件,同比上升66.67%,抗诉采纳91.30% ;开展审判活动违法监督66件,同比上升83.33%。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减假暂”不当情形监督纠正157件,推进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纠正监管执法问题368个。督促监狱办理2件罪犯立功认定案件,获最高检肯定。
有效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1103 件, 同比上升3.76%。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请抗诉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30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44件,同比上升61.58%。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对民事终本执行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21件,同比上升86.15%,监督法院执行到位4500余万元。信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终本执行监督案,推动恢复执行2900余万元。赣州经开区检察院办理的郭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推动执行可变现的理财型保险,获评省检察院参考性案例。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假官司”19件。
务实做好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047件,同比基本持平。开展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攻坚行动,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3件,同比上升20.29%,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件,占全省的31.57%。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8件,同比上升21.88%。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6件,对1224名被不起诉人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同比上升10.67%,同步制发防范“小过重罚”提示函,在最高检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研讨会上作经验介绍。依法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2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4件。
精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120件,同比上升27.71%。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检察建议650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8.23%。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未解决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8件,全部获法院裁判支持。加强国财国土领域监督,立案101件,同比增长4.6倍,督促追回各类国有财产1593万元。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好“守护文化瑰宝”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聚焦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等方面,立案102件,督促保护文物单位93处,寻乌县检察院监督推动古柏故居(司马第炮楼围屋)修缮保护工作,帮助争取专项资金100余万元,协同行政机关加强红色资源活化利用。
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工作。深挖彻查非法开采稀土、“假立功、假自首”、“涉黄”犯罪背后的“保护伞”等问题,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8件8人,其中原科级干部4人,与纪委监委“双立案”2人,有罪判决率100%。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确需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依法立案侦查1人。
五、坚持强基固本,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牢固树立强基导向,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着力健全检察管理制度机制。贯通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常态化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制定“四大检察”高质效办案指南11份。狠抓办案周期管理,完善流程监控、期限预警等机制,开展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刑事办案时长同比减少12天。压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责任,两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6645件,同比上升5.89%。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推进“每案必检”,发现并整改问题1803个。对问题案件承办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14人。抓实“三个管理”的赣州实践获最高检肯定。
着力健全人才培养制度机制。实施“红土·薪火”刑检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出庭公诉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听庭评议案件100件。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和实践锻炼,举办全市业务竞赛3次。23个集体和31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11人获评全省业务标兵、能手,9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人才库,1名干警受邀观礼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大会,2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60篇理论研究成果在全国、全省获奖。
着力健全基层检察院建设制度机制。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机制,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对业务工作落后的基层检察院开展蹲点调研,发现并帮助解决监督办案中的问题171个。注重以品牌创建激发基层活力,赣县区检察院“客乡检韵”获评全国优秀检察文化品牌,于都县检察院“新长征先锋队”、宁都县检察院“宁粮检护”入选全省优秀检察工作品牌。深化数字检察战略,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案2657件,同比上升260%,6个模型取得软件著作权,瑞金市、全南县检察院模型分别获评全国优胜模型、优胜提名模型。对标深圳规则规制,与深圳市检察院签订新一轮为期三年的结对共建协议。深化对口受援工作,最高检在赣州召开五省(市)检察机关援助赣州检察工作座谈会,援受双方互访交流29批147人次,人员互派25批39人次,有力推动了赣州检察工作发展。
着力健全从严管党治检制度机制。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带头查摆问题82个,开展违规吃喝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制定22条整改措施,在深入查改中促提升、固根基。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定期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从严治检形势会商,支持配合查处违纪检察人员5人。认真对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政法领域案件暴露出的行业系统问题整改整治。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642件。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40次,主动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积极配合养犬管理条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落实备案审查要求,清理规范性文件2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常态化联络,邀请参加视察调研、座谈交流等活动1217人次,高质效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286件,37件转化为法律监督线索立案办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办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活动24场,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参与办案活动2973件次,举行检察听证1582件次。真诚尊重、真心支持律师履职,听取律师意见10385人次,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6318次,监督纠正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案件38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充分肯定,首次全国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会议、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委员会年会相继在赣州召开。各项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相比,全市检察工作还有不足,主要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有差距,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精准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仍有差距,办案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队伍管理和履职能力仍有差距,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问题就是责任,我们一定紧盯不放、全力改进。
2026年的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落实市委锚定“四个定位”、实现“六个突破”、强化“两个保障”的发展思路,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优检察履职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赣州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更加自觉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自觉传承红色基因,全面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更加主动融入中心大局。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定、影响人民安宁的犯罪。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保障“7510”行动计划实施,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服务绿色低碳发展。
三是更加用心做实检察为民。深入推进“如我+”行动,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军人军属等群体权益保障。深入推进法治“护苗”行动,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
四是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基本业务、基本能力建设,提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发现漏罪漏犯、纠正违法等能力和水平。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工作。加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依法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
五是更加严实锻造过硬队伍。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贯通推进“三个管理”,着力提升队伍素能。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狠抓“三个规定”执行,不断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