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溯至2023年5月,一起故意伤害案将小林推向绝境。案发后,小林被摔致重度颅脑损伤,经鉴定为重伤一级,陷入植物人状态。令人揪心的是,犯罪嫌疑人家庭困难,无能力承担赔偿责任。母亲小丽无稳定职业,案发后需全程陪护照料孩子,家庭彻底失去经济来源,高昂的治疗康复费用,让这个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
兴国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掌握到这一线索后,秉持“应救助尽救助”原则,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因小林未登记户口、小丽非本地户籍,给救助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兴国县检察院主动打破地域壁垒,开展跨区域协作,委托小丽户籍地检察机关协助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核查确认,小丽家庭系当地低保户,家庭负担极为沉重。考虑到高额医疗康复费用远超基层检察院救助能力,该院迅速层报上级检察机关,最终启动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机制,为小林的治疗康复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撑。
为确保大额救助金持续、安全地用于小林的治疗康复,兴国县检察院创新机制、精准施策,建立起特殊人群司法救助金提存管理机制,联合县司法局共同制定《特殊人群国家司法救助金提存管理工作办法》,将救助金全额提存至公证处专户,签订检察、司法、公证三方监管协议,实行按月定额发放模式,实现了司法救助金从“一次性给付”到“全过程监管”的转变,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切实守护好困境家庭的希望。
“我们不仅要救急,更要救长、救全、救心。”兴国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司法救助与社会支持衔接融合,主动延伸救助触角,构建多元综合帮扶体系;积极协调公安机关,顺利为小林解决户口登记难题,协助办理医疗保险,破解就医报销梗阻;与民政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探访,待小林户口迁入后立即启动低保审核流程,并协调慈善会提供定向物资援助,缓解家庭生活压力;会同妇联将小林家庭纳入重点关爱对象,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就业培训支持,助力小丽提升就业能力,同时引入专业社工为小林提供针对性康复指导,一张司法救助与社会支持紧密衔接的立体保护网络逐步形成。
为巩固救助成效,持续跟踪帮扶实效,兴国县检察院牵头建立由检察、民政、妇联等多部门参与的常态化联合回访机制,定期了解小林的治疗康复情况和家庭生活状况。此次回访中,小林的积极好转,不仅给小丽一家带来了重生的希望,也为所有参与救助的工作人员注入了动力。
从一次性经济救助到长期综合关怀,从单一帮扶到多部门协同履职,兴国县检察院以机制创新破解救助难题,用温情服务传递司法温度,切实解决困境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