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近年来,赣州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干字当头、挺膺担当,始终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即日起,赣州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高质效办案虔检说】栏目,以办案检察官的视角,讲述他们的办案故事。
这些案件或离奇,或曲折,或平淡,但都闪烁着赣州检察机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印记,生动诠释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新时代检察精神。

2023年4月,农民工老丁来到兴国县检察院,就兴国县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其挖机劳务工资6000余元事宜申请支持起诉,兴国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老丁顺利拿到了拖欠的劳务工资。2024年8月,老丁带着两名工友再次来到兴国县检察院,这次他们又为何而来呢?
原来,钟某承包了兴国县某公司的供水建设工程实施项目,2023年7月至10月间,钟某雇佣老丁、小谢和小钟三人在该工程工地开挖机、挖斗、炮头。工程结束后,钟某拖欠老丁等三人工资40000余元,多次承诺于2023年年底付清,但直至2024年8月仍分文未付。
老丁马上想到了之前在检察机关寻求帮助的经历,并了解到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为他们实际解决问题,便带着两名工友再次来到了兴国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立刻认出了老丁,询问老丁目前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务关系,以及钟某拖欠劳务工资的具体数额。得知老丁等三人没有和钟某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仅两名工友有一张没有任何人签名的工时确认单,每天的台班结算单上部分有现场施工人员签名,部分没有签名时,不禁无奈地看向老丁,惋惜他没有吸取上次的经验教训。

惋惜归惋惜,但问题还是要解决。为全面客观地固定证据、查清事实,办案人员向三位农民工详细了解其务工形式、工作内容、每小时薪酬、每天具体工作时间等,并协助整理三位农民工在工作群的打卡记录、与钟某的聊天记录、台班结算单等,最终整理出完备的机械结算单。随后,兴国县检察院要求钟某前来检察机关接受询问,在前期准备齐备的证据面前,钟某承认了其拖欠三人劳务工资的事实,并书面确认了三位农民工的具体工作工时和薪酬,兴国县检察院依法向兴国县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

案件在法院诉前调解阶段,钟某承诺将尽快开展项目验收,待项目验收后立刻向老丁支付劳务工资,双方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但老丁等人向兴国县某公司了解情况后,发现项目未验收的原因系钟某不配合验收导致。老丁随即打电话向办案人员求助,办案人员立即协调兴国县某公司和钟某加快项目验收进度。
但是,项目验收合格后,钟某又迟迟不去领取工程款。老丁等三人再次找到兴国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建议老丁等人尽快向兴国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办案人员及时向执行人员提供了钟某在兴国县某公司有待付工程款的线索,并向兴国县某公司告知钟某尚未支付拖欠劳务工资,案件已到执行阶段的情况。兴国县法院核实线索后向兴国县某公司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依法对钟某在该工程项目中的债权资金予以扣划,将涉案款项发放给三位农民工,案件也终于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