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近年来,赣州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干字当头、挺膺担当,始终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即日起,赣州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高质效办案虔检说】栏目,以办案检察官的视角,讲述他们的办案故事。
这些案件或离奇,或曲折,或平淡,但都闪烁着赣州检察机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印记,生动诠释了“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新时代检察精神。
“我告诉你们,别以为我好欺负,你们就是蛇鼠一窝,不给老百姓做主。你们再不把李大壮(化名)抓起来,让他给我赔偿,看我不打断他的腿!!”
“有话我们好好说,你要相信我们检察机关……喂喂喂”话没说完,对方已将电话挂断。
这是龚检察官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李大壮涉嫌故意伤害案后,第一次与周小康(化名)电话联系的情形。
犯罪嫌疑人李大壮系某施工工地甲方外聘的保安。2023年7月,因天气炎热,李大壮交班后将保安宿舍周围地上洒水降温。李大壮洒完水在房内擦汗时,工地乙方的工作人员周小康冲入房内,质问李大壮为何要把地上浇湿,导致工地的车子出去时粘上湿土会被罚款,双方因此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后周小康跑出房间外。

因认为自己在之前的冲突中吃了亏,周小康在宿舍板房旁边的空地上捡起一根水管朝房间门口的李大壮打去,李大壮的左颞部被打伤,接着李大壮用右手去抢周小康的水管,右手手背被打伤,水管也被击落在地。后两人扭打在一起,李大壮将周小康甩倒在地,自己也被带倒在地,并压在周小康身上。经鉴定,周小康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其右膝部损伤符合扭打、摔跌过程中形成;李大壮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本案案发时间为2023年7月,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时间为2024年5月,已历时十个月,双方矛盾尖锐。一方面,犯罪嫌疑人李大壮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认为侦查人员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另一方面,被害人周小康受伤后,一直未得到任何赔付,心怀怨愤。
两次退侦后,双方仍各执一词,现场无证人及录像设备,根据现有证据,难以认定李大壮主观上具有伤害的故意。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后,各检察官均认为该案应作存疑不诉。
经过深思熟虑,承办检察官认为刑事和解才是该案最好的结局,遂采取四式法,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两位当事人,一个似火山喷石,一个如雷暴劈山。这两人站在一起,活脱脱是雷公撞上火德星君——一个举锤子就要劈,一个攥葫芦就要烧。旁人劝架的话还没出口,先被火星子燎了眉毛。

故,承办检察官计划分头说理,以诚取得对方信任。
针对李大壮(60岁,患慢性病)多次情绪激动质疑司法公正的情况,承办人坚持耐心释法说理:详细讲解办案程序规范,阐明司法责任制度,解读律师执业规范,同步引导换位思考被害人处境。经检察官与分管领导多次接访,李大壮最终消除误解,相信检察机关会给其公正的处理。
面对周小康"以暴制暴"的威胁言论,承办人联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开展情绪干预:通过创伤评估明确其PTSD倾向,运用心理疏导技术缓解焦虑,深度剖析其内心想法。再通过谈本人骨折经历,体谅其生活不易,引导其回归理性维权轨道,有效预防次生犯罪风险。
周小康多处陈述李大壮故意对其进行殴打。承办检察官对其肢体冲突的过程进行交叉询问,锁定证据核心争议点,并征得周小康确认后,当即让书记员及助理按照周小康陈述进行现场演示。
通过场景重构,当场暴露出了证据矛盾。周小康终于认识到自己所陈述的自己持水管击打的部位、嫌疑人还击的方式等都无法与双方的体表特征、损伤程度等相互印证。瞬时陷入思维震荡,哑口无言。

承办人紧接着趁热打铁,从事实层面切入,论证指控动作与损伤结果的非排他性关联,播放侦查同步录音录像,证实伤情鉴定流程正规性,瓦解"司法偏袒";再从法律规范深入说理,告知认定刑事犯罪的证据标准以及刑事和解的相关规定,实现被害人周小康从情绪化指控到证据理性分析的认知升级。
通过前期工作,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具备刑事和解基础,遂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鉴于双方当事人年龄较大,检察机关特邀资深调解专家、大学刑法教授及刑辩律师组成听证团队,并在听证前通过听证员阐明听证争议焦点。
历经四小时听证程序,听证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李大壮的行为具备一定防卫性质,但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存在伤害主观故意,鉴于其行为与被害人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随后听证员们围绕案件事实和社会情理,花费大半时间劝解双方换位思考,推己及人。

经调解,双方最终放下心结,当场承认自己有过错,真诚向对方道歉,表示接受听证员意见。在检察机关及听证员的见证下,双方签署《和解协议》,李大壮当场向周小康支付12000元补偿款,周小康承诺不再追究李大壮刑事及民事责任。
经走访调查核实,周小康与妻子一直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内,其妻子长期患病,年老体弱,无法工作,全家依靠周小康在工地工作维持基本生活。案发后,周小康经历两次手术治疗,花费医疗费用4.2万元,相关费用均系向亲友所借,且术后持续处于康复期,无法返岗工作,生活陷入困境。李大壮年逾60,长期患有慢性病,与妻子相依为命,生活亦十分拮据,无法足额赔偿周小康。

经审议,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给周小康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