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务必提高警惕
当心因自己的疏忽大意
被人“顺手牵羊”
将钱财盗走
……
近日
赣州两市民停放电瓶车后
因没拔车钥匙
就被“有心之人”盯上了

案情回顾
2024年9月13日,李某某途径宁都县登峰大道某路段时,发现李某甲停放在该处的二轮电动车未拔钥匙,遂临时起意将该二轮车盗走供自己使用。9月22日,李某某再次“顺手牵羊”,将赖某某停放在宁都县某酒店附近未拔钥匙的二轮电动车盗走。为掩饰罪行,李某某将该车后备箱拆下丢弃并于同日出售车辆给廖某某,非法获利830元。当月,李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盗两辆电动车价值分别为2950元和1410元。

经审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1、注意停放位置
请广大车主尽量将电动车停放在集中停放点或有人看管的地方,不要随意停放,尤其是不要停放在灯光幽暗或偏僻的地方。
2、安装防盗装置
建议将报警器安装在车辆的电池盒内,一旦有人搬动车辆就会触发自动报警装置。同时加装防盗性能较好的车锁。一旦窃贼发现作案有难度,便会自动放弃。
3、停车后多检查
广大车主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停车后应确认拔掉钥匙,并带齐随身物品,以免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4、及时报警
在发现电动车被盗后,应及时报警,并把车辆的相关信息提供给警方,以便公安机关收集线索、尽快破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