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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市检察机关2017年度考核先进单位的决定
时间:2018-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参与平安赣州、法治赣州建设,涌现出一批忠诚为民、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的先进集体。为褒扬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市检察机关争先创优的热情和活力。经考核、研究,决定授予南康区院等6个基层院“全市检察机关2017年度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

  定南县人民检察院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信丰县人民检察院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创优创新创特赣州检察工作,为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红色样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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