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院机关各部门、全体检察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参与平安赣州、法治赣州、文明赣州建设,涌现出一批忠诚为民、勇于担当、公正文明、廉洁自律的先进典型,塑造了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为褒扬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体干警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务实担当、创先争优的热情和活力。经党组研究,决定授予办公室等6个部门“2017年度考核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曾伟平等10名同志“优秀检察官”称号,授予温朝晖等14名同志“先进工作者”称号,并确定刘永晟等13名同志为绩效考核“优”等次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一、2017年度考核先进集体(6个)
办公室、政治部、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民事行政检察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
二、优秀检察官(10名)
曾伟平、张丽群、李玺、任为群、何燕春、杨卫国、刘旭芳、熊超、刘武、朱仕栋
三、先进工作者 (14名)
温朝晖、刘群城、邹宇鹏、陈熙、张丹、刘明君、陈晖、刘成斌、刘荣华、刘辉、黄家玛、张君、谢年金、张荣峰
四、绩效考核“优”等次人员(13名)
(一)“优”等次员额检察官(5名)
刘永晟、苏火鹏、李玺、杨卫国、钟致雅
(二)“优”等次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8名)
温朝晖、肖厚善、郭金红、刘群城、陈熙、刘荣华、邬海莹、宗亚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立新功。机关各部门、全体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创优创新创特赣州检察工作,为纵深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奋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红色样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