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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8日在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阶虎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为抓手,认真履职尽责,为我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着力优化市场经济环境。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起诉781人。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113人,稳妥处理“亿联赢”传销案等一批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起诉假冒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犯罪34人。谢某某等人假冒赣南脐橙注册商标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着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起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9人,起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28人,通过支持起诉帮助83名农民工追回辛苦钱。对部分贫困户人工养殖国家保护动物涉嫌犯罪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依法办理涉贫困人员司法救助案33件,发放救助金176.8万元。坚持法治扶贫,开展送法进乡村,帮助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服务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开展“五河一湖一江”保护专项监督,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423人,促使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1300余亩。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现场察看我市某山场公益林损毁案补植复绿情况,对办案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市检察院连续三年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报告,评选服务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十大典型案件。推进跨省边际区域生态保护协作,分别与广东省河源市检察院、韶关市检察院会签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同守护东江上游、北江中上游生态环境。着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非公企业维权办公室,在11个工业园设立检察维权联系点。加强司法保护,起诉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刑事犯罪185人。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决定不批捕15人,不起诉34人,对无羁押必要的民营企业涉案人员变更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4人。一些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涉嫌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等犯罪,我们均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继续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加强监检衔接,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27人,起诉117人。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犯罪2件2人。

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赣州建设?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政治担当,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592人、起诉1445人。起诉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保护伞”43人,包括钟某等50人特大涉黑案在内的一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受到依法严惩。坚持从严从快方针,对涉黑恶犯罪案件,全面提前介入,一个月内诉出,实现了“积案清零”,起诉数和审结率均位居全省前列。坚持质量第一,强化监督,追加认定涉黑恶犯罪12件,依法不认定涉黑恶犯罪18件。推进“打财断血”,结合办案提出堵漏建制、规范管理的检察建议。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4222件6274人,人数同比上升8.4%;提起公诉5754件9402人,人数同比上升24.1%。其中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39人;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2962人。落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答复制度,对群众信访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两级检察院全部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以及初犯、偶犯和犯罪后确有悔改表现、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从轻处理。共依法不批捕1124人,不起诉855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由上半年的26.33%提升到12月底的84.26%。瑞金市检察院办理杨某某等12人涉黑案,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违法犯罪所得,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关爱守护未成年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共批准逮捕219人,提起公诉243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批捕265人,起诉375人。坚持少捕慎诉,不批捕120人,不起诉129人。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试点和省检察院确定的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创建“女童保护”赣州小榕树团队“一校一村一老师”项目。信丰县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面加强以案释法。利用新闻媒体、自媒体等平台,以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南康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头条号二十强”,寻乌县检察院“寻检说法”栏目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栏目二十强”,瑞金市检察院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案获评“全国检察应用案例二十强”。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升刑事诉讼监督实效。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55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58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报捕的,追捕109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诉118人。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7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2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进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3人,对监狱、看守所刑事执行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7件次,对社区矫正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25件。开展特赦检察监督,出具同意特赦检察意见书105份。对未执行财产刑的服刑人员,提出不同意减刑意见146件。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建议后变更强制措施382人。安远县检察院办理的柳某等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百例精品案例。?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审查不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326件,依法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2件,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9件。严惩虚假诉讼,立案29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市检察院办理的尹某某等人骗取调解书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提出检察建议52件。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涉及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土出让等领域的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28件,采纳25件。?履行维护公共利益神圣职责。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共立案办理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3件、行政公益诉讼430件,同比分别上升104.76%和64.75%。其中,生态环境保护227件,食品药品安全216件,国有财产保护16件,国有土地出让2件,其他12件。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等5个小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办案,督促治理受损耕地、林地8000余亩,督促清理垃圾1200余吨,督促收回国有财产1.4亿元,依法追缴生态补偿金1254万元。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追求,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43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13件,95.67%得到采纳。3件案件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龙南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客家围屋保护公益诉讼案,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评价。

四、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增强检察工作发展活力?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全面改革内设机构设置,实行“捕诉一体”,突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改革后,全市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总数减少41.2%,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基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力量不足的局面得到改善。?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执行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全市补充遴选员额检察官7人,退出24人。充实检察办案辅助力量,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222名。压实司法办案责任,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全市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4606件,占案件总数的15.97%。?深化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立项课题的结项验收,完善刑事侦查监督等7类检察监督工作规则。一年来,共办理刑事侦查、审判、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和控告申诉监督案件9867件,11件监督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典型案例。赣州检察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理论与实践成果分别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三等奖、一等奖,全国地市院和基层院优秀调研文章一等奖。

五、全面从严治检,积极打造新时代检察过硬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年来,我们以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不满意作为总抓手和根本评价标准,带动了全市检察工作的新发展。全市检察机关有31个集体、2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人民群众对全市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达98.82%,创历史新高,列全省第6,其中会昌县检察院、崇义县检察院、石城县检察院分别列全省第1、第2、第7。强化业务能力建设。首次引进专业法官从事民行检察工作,从市直机关选调法律科班优秀年轻干部,重新启动面向基层遴选检察人员。结合机构改革,加大年轻干部使用力度。开展优秀公诉人、优秀刑事监督案件、优秀公益诉讼案件等系列评选。充分利用五省(市)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平台,整体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对4个基层院党组开展政治巡察,对上年度3个被巡察院党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6人。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健全完善检察人员司法档案。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通过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和社会各界通报情况,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发送联络专报,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和及时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强化检务公开,通过检察案件公开网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各类法律文书。强化律师执业权保障,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部分干警的司法理念、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法律监督成效不够明显,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行政检察还是短板弱项;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总体上还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少数干警的纪律作风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还有诸多不满。这些问题,我们还需要下大力气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汹涌而至。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一是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部署,做好机关楼院和检察人员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全市检察干警和家属未出现一起感染或疑似病例。全市两级院检察干警第一时间下沉到社区参与联防联控,涌现出了信丰县检察院曾东等一批抗疫先进典型。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了一批妨害传染病防治、妨害公务等涉疫情犯罪,共批准逮捕18件19人,提起公诉9件10人。摸排野生动物保护等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三是积极参与“千名干部帮千企,防控疫情促生产”活动,协助企业落实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举措,了解遇到的问题,为企业复工复产积极提供检察服务和法治保障。2020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坚持以公诉为核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以公益诉讼为重点,展现检察新作为;坚持以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为抓手,更好地发挥检察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坚持以队伍建设为保障,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我市加快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更加注重服务保障发展。更加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我市六大攻坚战,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积极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统筹做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以及全市重大项目推进、脱贫攻坚、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办案质效、“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上再提升。更加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视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四是更加注重推进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细化办案监督、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继续深化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提升监督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为司法办案提供有效科技支撑。五是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好“整顿队伍、整顿作风、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行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使命、砥砺奋进,为我市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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