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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6-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11日在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江阶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的支持下,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增强大局意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举措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加快振兴发展。

  着力服务经济发展。自觉融入大局,先后制定实施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12条意见、服务全市工业发展23条指导意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10项措施。重点服务“六大攻坚战”,与工商联建立协作平台,在工业园区设立检察站,就赣南卷烟厂技改等17个重大项目与相关单位签署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为钨、稀土、家具等产业集群提供法律服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7000余次。积极优化发展环境,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金融诈骗、串通投标、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6377人,查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市场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340402人。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制定执法为民16条意见,设立乡镇检察室,参与精准扶贫,开展“群众满意千里行”活动,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先后组织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危害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安全饮水等领域职务犯罪334459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起诉制售假猪耳朵、问题疫苗等刑事犯罪81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实施关爱留守儿童工程,以支持起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帮助119名刑事被害人获得司法救助。

  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设立派驻环保和林业系统检察室,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嫌疑人454人,查办林业、矿管等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78人。加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促进环保执法领域“两法衔接”,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10份。实行延伸式服务和恢复性司法,深入矿山、林区开展法宣传,督促补植补造,助推产业发展。

  二、忠实履行职责,深化平安赣州建设有新成效

  五年来,依法批准(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377人,提起公诉23247人,与上一个五年相比分别上升15%18%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黑恶势力、黄赌毒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8694人、提起公诉10060人。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深入推进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专项整治,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77

  宽缓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817人、不起诉2363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市检察院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处,实行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分案起诉等制度,建立4个观护帮教基地,与家长、社区、学校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检察官释法说理,试行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积案,推动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审查、公开评议、公开答复。落实诉访分离机制,实行检察长接访和巡访,建成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4138件,全市5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三、坚持惩防并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有新作为

  五年来,坚持侦防工作多元职能定位,立案侦查职务犯罪8391162人,比上个五年分别上升23%44%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677927人,渎职侵权犯罪162235人,其中大案598件,立案数、起诉数、有罪判决数等位居全省前列。市检察院发挥办案龙头作用,带头查办大案要案,受省检察院指派承担了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副省级)受贿案的查办任务,立案侦查胡健勇、邝光华、傅春荣等县处级以上要案25人。

  积极转变侦查模式。加强与纪委、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协作,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及时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积极探索并案侦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采取“系统抓、抓系统”方法,深挖征地拆迁、农机补贴、燃油补贴、节能技改等领域窝案串案391611人。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

  深入预防职务犯罪。坚持“侦防一体”,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项报告、检察建议550份,章贡区检察院2014年预防报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百优年度报告。探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诫告制度,强化警示教育,全市检察机关建成警示教育基地12个,章贡区检察院建成全省首家“三合一”警示教育中心,龙南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警示教育基地。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新进展

  五年来,我们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加强人权保障,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对“在逃人员”、“另案处理”案件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02人,撤案441件,纠正漏捕1079人,纠正漏诉1376人。制定非法证据排除等实施细则,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14件。推进“两法衔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4件。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依法提出刑事抗诉97件,提出、提请民事行政抗诉8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8件,对审判、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71件。开展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704件,协助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4亿元。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推进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清理,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组织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16人,立案侦查赣州监狱等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1212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64人。

  五、严格规范司法,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有新机制

  五年来,我们增强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检察权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向政协通报工作,积极配合执法调研、专项检查,主动上门走访、征求意见、邀请视察。市检察院先后向市人大、市政协专题报告公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生态检察等工作。推行检务公开,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61件。

  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程序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规范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格涉案款物管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职务犯罪案件全面落实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认真执行对检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实行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从严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从2013年起全面开展案件质量大检查,评查案件7000余件。敢于较真碰硬,对问题和瑕疵建立台账、点名通报、销号整改,追究责任14人(次)。坚持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检察人员司法档案、加强办理命案侦诉工作意见等15项长效机制,确保办案质量,11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典型案例。

  六、从严从实管理,队伍建设、基层基础有新风貌

  五年来,我们强化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弘扬苏区精神和苏区检察光荣传统,引导全市检察人员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文化育检,组织检察文化走基层,举办“检察之星”评选,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五年来,有113个集体和96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检察院和8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共招录检察人员253名,加强教育培训,推行检校合作,强化岗位练兵,组织精品案件评选、诉辩对抗赛、示范庭观摩和网络讲座,开展各类业务竞赛19次。30人(次)在全国、全省业务竞赛中获奖,2人获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使用公用经费,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开展民情巡察,组织新招录检察人员到扶贫联系点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持续正风肃纪,对司法办案、检风检纪、执法执勤用车等,经常性开展专项检查和检务督察。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出台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9条措施,对19个基层检察院进行了全面巡察,对发展偏弱的基层检察院安排区域协作、重点帮扶。积极争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与上海、江苏等五省(市)检察机关签订对口帮扶全市18个基层检察院的协议,基层基础建设整体推进。瑞金市、章贡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全市检察工作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靠的是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靠的是全市两级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支持,靠的是全市检察人员的奋力拼搏。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必须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建设过硬的检察队伍;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赣州检察发展的生机与活力。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办法不多、实效不够,群众满意度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效需进一步增强,诉讼法新增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三是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少数检察人员综合素质不能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司法不规范甚至违法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积极应对,认真解决。

  今后五年主要工作意见

  未来五年,是全市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和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融入大局,积极服务“六大攻坚战”。着眼主攻工业,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产业集群的司法服务,推进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稀金谷、电子信息产业带等建设。着眼助推精准扶贫,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快速办理危害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案件,积极维护农村留守人群的合法权益。着眼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紧盯招投标和项目审批等重点环节,依法查办发生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土地征用、治违拆违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保障建设资金安全运行。着眼促进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深化生态检察工作,主动服务赣南脐橙、油茶等绿色产业,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保护创新创业。

  二是更加注重履职尽责,全面推进平安赣州、法治赣州建设。建立对黑恶势力、盗抢骗拐、非法集资、新型网络诈骗等犯罪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突出查办破坏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改革措施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社会预防,协助主管部门完善机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推进“两法衔接”,健全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格局,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

  三是更加注重自身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方式,健全报告、通报和接受评议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广泛接受律师等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依托大数据平台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强化对司法办案的全程、同步、动态管理和监督。创新检务公开平台,深化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是更加注重能力建设,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拓展苏区检察史研究领域,探索研发苏区检察光荣传统特色教育课程。强化专业化建设,制定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培育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五是更加注重夯实基础,整体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分类指导、区域协作和精准帮扶。推进科技强检,抓好司法鉴定实验室和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加快数字检察、智慧检务建设,提高司法办案和检务管理科技含量。把握发展机遇,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全面落地、更富成效。

  六是更加注重改革创新,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按照上级部署,积极稳妥地落实好司法责任制、员额制、内设机构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司法改革重点任务。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和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加大从基层检察院遴选检察官力度,努力打造更多的赣州检察工作品牌。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新的使命。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和苏区检察光荣传统,全面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职、开拓进取,为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让赣南老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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