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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6-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16日在赣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火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振兴发展大局,树立健康发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以创新服务为抓手,全力保障赣南苏区振兴发展

  把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振兴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服务振兴发展有新举措。邀请专家解读《若干意见》20余次,市检察院出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提出服务措施23条,各基层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服务方案19个。部署“服务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争创新时期一等检察工作业绩”专项活动,开展服务振兴发展基层行,争做服务振兴发展排头兵,市检察院领导撰写调研报告12份,全市检察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宣讲振兴发展政策300余场。

  推进经济发展有新成效。围绕促进工业化,选择51个事关振兴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为服务重点,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312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56次。围绕促进城镇化,提前介入招投标领域犯罪案件60247人,立案侦查章贡区政协原副主席刘农涉嫌滥用职权等征地拆迁和治理违章建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5261人。围绕促进农业现代化,重点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犯罪1838人。围绕促进发展生态化,对非法盗采钨、稀土等严重损害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件,批准逮捕59人,提起公诉1025人。

  创新社会管理有新进展。实行侦防一体,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75份,其中健全工程项目监管制度的建议,得到市房产局等18个单位的采纳。开展同步监督,对社区矫正活动进行专项检查36次,纠正脱(漏)管299人。探索立体维权,组建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12个,健全关爱留守儿童机制,组织送法进乡村、进学校384次,对在校生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43人、不起诉5人。完善“三重”救助,向被害人提供法律帮助、心理救助和经济扶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65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资金100.9万元。

  二、坚持以公平正义为追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全力维护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571人,提起公诉5085人,同比分别上升9.1%26%。对钟久根等16人持刀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严厉打击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50437人;对“涉财涉众型”犯罪案件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9061456人。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从宽处理,运用刑事和解方式办结轻微刑事案件108件。

  深入推动反腐倡廉。积极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7230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76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0件,查办于都县委原书记胡健勇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以及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原局长李良勇受贿、滥用职权罪等县处级职务犯罪要案4人。开展预防调查455次,出台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9份,建成警示教育基地10个。市检察院反渎局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

  积极促进执法公正。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5件、撤案183件,纠正漏捕394人、漏诉579人,瑞金市检察院依法追诉的王福林、李正盛非法经营案被评为全国诉讼监督“精品案件”。深挖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执法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768人。督促、支持起诉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277件,提出和提请刑事、民事抗诉73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42件。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241件次,大余、龙南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

  三、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加强和改进工作。

  妥善解决群众诉求。落实便民举措,深入田间地头、街道社区巡回宣传,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52件次。注重解决初信初访,完善首办责任、限期反馈和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制度,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打造阳光检察,实行公开听证,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2件,化解重信重访和涉检信访积案12件,对原处理决定正确的信访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拓宽服务群众渠道。推进干部下基层“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结对帮扶农户5466户,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672起,筹措资金630余万元,为群众办实事869件。延伸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工作站作用,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犯罪预防、法律咨询等服务。拓展服务平台,在工业园区、中心乡镇设立检察室、工作站82个,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人文关怀温暖千家万户。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加强对民生资金使用的监督,围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农村安全饮水等重点民生工程,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犯罪对策建议。强化对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立案侦查涉及优抚、扶贫、救济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156人,对涉

案惠民款项依法及时足额返还。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认真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职人员赌博犯罪,严厉打击“人造猪耳朵”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822人,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四、坚持以争创一等为动力,着力夯实可持续发展根基

  把强基固本、提升能力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切实增强检察事业长期发展的后劲。

  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强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永远热爱党 永远跟党走”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瞻仰红色旧址、重温入党誓词、重走长征路,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涌现出一批忠诚敬业、公正执法的先进典型,23个集体和37名干警获省级以上表彰。全面实施《关于提升赣州检察文化软实力,促进赣州检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打造以苏区精神为内核的检察文化品牌,做法与成效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做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准备,邀请专家开展新法讲座30余次,组织全员考试20场,完善配套制度13项。推进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检察业务竞赛4次,举办和参加培训40期,受训970人次。加强队伍梯队建设,招录优秀法律人才77名,推行“导师制”人才培养,开设青年讲坛,探索主辅岗制度,为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加强。实行上下联动,落实挂点帮扶,出台专门措施,以基础相对薄弱的基层检察院为试点,加大帮扶力度和对口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巡察基层检察院活动,全方位了解掌握基层建设情况,对6个基层检察院进行了巡察。实施检察“培优工程”,深化“一院一品”建设,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五、坚持以增进公信为目标,主动接受监督约束

  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并重,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健全内外监督机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主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提请监督评议案件16件,监督意见均被采纳。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报请逮捕的61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决定不予逮捕3人。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案件集中管理新机制,在全省率先设立并运行市级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10个基层检察院也专设案件管理机构,接待公众查询186次,安排律师阅卷81人次,方便了群众参与监督。开展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评查不起诉和撤案职务犯罪案件32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积极整改。规范法警管理,保障办案安全,章贡区、会昌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称号。

  强化纪律作风整治。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坚持不懈整治庸、懒、散。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督促指导,派员参加下级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28次,组织基层院检察长向市检察院述德述职述廉,对检风检纪、警车使用管理开展专项督查18次。

  各位代表,我们也清醒看到,与党的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全市检察工作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监督力度有待加大,监督能力有待加强;少数检察人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基层基础建设有的比较薄弱,部分基层检察院人少案多、人才外流现象仍然存在。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以务实的举措和创新的办法努力加以解决。

  

201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服务振兴发展大局为首要职责,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保障,全力以赴推进我市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为全面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第一,强化发展意识,更加自觉服务大局。紧密结合《若干意见》对赣州的定位,深刻把握我市未来8年分步走奋斗目标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振兴发展中的涉企案件,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认真研究和及时应对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犯罪的界限,保护自主创新和改革创业,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第二,强化宗旨意识,更加自觉保障民生。严肃查办妨害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危旧土坯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实事的职务犯罪。妥善处理涉及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的案件,更好地维护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合法权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环境和资源领域的立案监督和督促起诉。深化干部下基层“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实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双向全覆盖”,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第三,强化职能意识,更加自觉促进和谐。突出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犯罪研判年度报告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

  第四,强化责任意识,更加自觉反腐倡廉。密切关注全面加快推进振兴发展进程中的职务犯罪新动向,依法严肃查办妨碍振兴发展的各类职务犯罪。落实职务犯罪风险预警,强化对政府投资等重要领域的预防工作,深化预防咨询、预防调查和警示教育,提供全方位的同步法律服务。

  第五,强化监督意识,更加自觉维护公正。按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新要求,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加强各种监督手段的综合运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对社会广泛关注、容易引发矛盾问题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

  第六,强化争先意识,更加自觉强基固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技能培训,加快人才培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进执法办案集中管理新机制。自觉改进作风,深入治理庸、懒、散,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对基层检察院开展全面巡察,坚持人员、经费、装备向一线下沉,促进基层建设协调发展。

  各位代表,新年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振奋精神,开拓创新,为全面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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