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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3-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对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全市检察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追诉。

(九)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一)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二)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指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县(市、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

(十五)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六)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七)负责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共有1,包括: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独立核算)

编制人数小计12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6,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19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8人,行政在职人数118,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78人,遗属人数3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549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9.9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7.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54.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72.1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年结转167.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42.2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5495.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9.93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和人员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为:3497.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6.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69.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7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97.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97.9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89.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6.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4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5.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969.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0.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4.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9万元,项目支出1997.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4827.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54.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安全支出4021.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08.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5.34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4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29万元,项目支出135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17.04万元,比2022年下
424.33万元,下降45.07%,主要原因为人员流动大,退休人员增加。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3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总额525.2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525.2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5495.52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执收工作经费项目、其他收入资金项目等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项目3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858.8万元。其中,2023年赣州市检察院专项经费235.8万元,2023年赣州市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1123万元,2023年赣州市检察院其他收入资金500万元。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均由部门所属单位在各自单位预算中分别公开,本内容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情况说明

1.2023年赣州市检察院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员额检察官应11配备书记员,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完成各项检察辅助工作任务、环节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

2)立项依据:根据《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赣政法[2018]11号)相关规定施行。

3)实施主体: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动聘用书记员管理实行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总量控制、省级统筹、倾斜基层、动态调整的原则,员额内检察官与书记员11比例确定。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履职尽责、严守办案纪律。

5)实施周期:202311日至1231日。

6)本年度预算安排:235.8万元。

7)绩效目标

成本指标:合理利用资金率,80%

数量指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人员数量,45人;

质量指标: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符合规定;

时效指标:工资发放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检提升司法便民服务水平,效果较好;

满意度指标:公众对检察院满意度,90%

2.2023年赣州市检察院执收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了保障我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2023年进一步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进一步在强化监督中增强检察自觉,进一步在改革创新中展现检察智慧,进一步在严管厚爱中锻造检察铁军。

2)立项依据: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全市中心工作,依法行使检察权,聚焦民心民生,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履职尽责,持续提升赣州市检察院整体建设水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赣州篇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3)实施主体: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院检察工作的新发展;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工作总要求,坚持人民满意目标,坚持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为社会振兴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全力促进司法规范高效,全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全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5)实施周期:202311日至1231日。

6)本年度预算安排:1123万元。

7)绩效目标

成本指标: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健全;

数量指标:执收成本经费支出,200万元;

质量指标:合理利用资金率,80%

时效指标:资金使用及时性,及时;

经济效益:经济效益指标,无;

社会效益: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工作(工作方式、工作态度、廉政建设等)满意度98%

3.2023年赣州市检察院其他收入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核算包括代收代付、代扣代缴、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等往来款项。

2)立项依据:实有资金账户管理规范,收支合理;往来款项一一对应,清晰可查。

3)实施主体: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4)实施方案:往来款资金预估准确,核算清晰,做到及时清理;往来资金账户管理规范,收支合理;辅助检察中心工作,提升检察整体效能。。

5)实施周期:202311日至1231日。

6)本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7)绩效目标: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赣州市人民检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6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10万元,与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48万元,比上年减2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比上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 43万元,比上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统一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采购新能源汽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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