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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对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全市检察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追诉。 

(九)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一)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二)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指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县(市、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

(十五)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六)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七)负责其他应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市检察院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11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19实有人数小计184,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17人,行政在职人数117。退休人数小计67,退休人员67人,遗属人数5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详见附件)

 

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661.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5.15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结余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5.9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上年结转(结余)865.5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661.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5.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根据过紧日子的文件要求,对部分支出进行压减。

按支出项目划分:基本支出为:3140.21万元,项目支出521.3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4.9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795.94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75元,住房保障支出184.2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03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42.69万元,下降24.81%。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 2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 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 21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2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检察院专项经费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检察院专项经费

 项目概述: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为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完成各项检察辅助工作任务,相关环节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专项经费专门用于保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及时办理,以及场地调查、检测鉴定、案件受理、公告、诉讼保全、聘请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前置和诉讼程序,助推公益诉讼提高维权效益。   

 立项依据:赣政法[2018]11号、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高检会[2019]1号),对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件中司法鉴定有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③实施主体: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申报

      实施周期:经常性项目

      ⑥年度预算安排:2021年安排财政拨款235.7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各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数量指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人员数量>=45人

        培训次数>=1次

        人均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次数>=1次

        质量指标:司法考试合格率>=75%

        时效指标:工资发放及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司法便民服务水平=基本达成

       满意度指标:公众对检察院满意度>=90%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9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1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活动上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5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相同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相同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 5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预算相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的差额的数额。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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