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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17-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填报单位:赣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630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举措

责任领导

责任科室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刑法》、《刑事诉讼法》等

社区群众

以典型案例展出、普法讲座、发放普法资料等多种形式,先后在章贡区大庙前、人民巷、钓鱼台、大公路、厚德路、姚府里、孝义巷、小南、天竺山、建国路10个社区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普法活动,召开了“以案释法”新闻发布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温波向媒体记者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检察官以案释法读本(内含21个典型案例)《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实施检察官以案释法暂行规定》,并就媒体记者提问进行了解答。

胡承冬

各主要业务部门

机关党委

研究室

申继荣

13979798282

《刑法》、《刑事诉讼法》等

社会公众

通过“赣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活动,今年以来,发布以案释法普法案例、普法信息微信100余期。

胡承冬

办公室

温朝晖

13870790490

《刑法》、《刑事诉讼法》、等

社会公众

联合沙角社区,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现场设置有政策宣传、法律咨询等板块,社区居民和过路群众纷纷驻足观看展板,咨询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对全市和社区综治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在精准扶贫点信丰县小江镇圩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收到法律咨询10余件,涉及林权纠纷问题1件、土坯房改造问题2件、农村低保名单确认5件、法院执行问题3件,宣传人员对这些问题都予以了详细的解答,与当地政府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沟通,切实保证问题圆满解决。

胡承冬

机关党委

申继荣

13979798282

《刑法》、《刑事诉讼法》、《环保法》等

社会公众

在郁孤台历史文化街区开展了“环境日”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了“6·5环境保护日”、“生态检察?青春同行”法治宣传等活动。

郭复彬

生态检察处

苏火鹏

13970781827

《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中小学生

涉罪未成年人

开展了“用法律为童年护航”六一防拐骗系列普法、涉罪未成年人“特殊成人礼”等活动。全国众多新闻媒体纷纷转载报道市院“用法律为童年护航”六一防拐系列宣传活动。此次活动通过实践的教育方式,对社会各界敲响儿童保护的警钟,带动儿童保护话题的广泛讨论和强烈共鸣,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俞萍

未检处

陈萍

13979798292

《反家暴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妇女同志

留守儿童

举行“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妇女维权周宣传普法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着力引导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上营造了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活动当天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30余人,受教育人数达到300余人;关爱留守儿童法治宣传暨捐书仪式活动,为精准扶贫点村小学共募捐儿童故事类、励志类、科普类、生活百科类等各类儿童读物200余册,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俞萍

市院妇委会

陈熙

13767741284

《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社会公众

举行了“民行检察”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在中心城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以案释法、讲解典型案例等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民行检察职能作用。活动发放职能介绍、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讲解2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向社会宣传了民行检察职能与监督成效,提升了民行检察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有利于凝聚监督共识,推动民行检察全面快速发展。

郭复彬

民行处

曾伟平

13907076367

《未成年人保护法》

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妇联、共青团、教育部门、师生代表等各界人士25人

以检察开放日为契机,制作“守望明天,护航青春”未检宣传展板,在赣州一中设宣传台、宣传展板及上法治课等形式,深化检务公开,增加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了解,提升未成人预防校园欺凌、自我保护的法治意识

俞萍

未检处

陈萍

13979798292

 

 

 

 

 

 

 

注:1.“普法内容”是指当年面向社会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2.“普法对象”是指接受该项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群体;

3.“普法举措”是指法治宣传活动形式、载体、手段、途径等,此项应详细填写,突出特色亮点;

4.“联系电话”填写责任科室负责人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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