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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
时间:2017-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49人,其中:行政编制:149人,内设机构20个。实有人数199人:其中在职人数13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60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599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3.9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437.2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599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8%。其中:部门支出5991.1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为:5991.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12.55万元,日常公用支:1048.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3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安全支出556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7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8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77.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8.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4.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3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53.9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2132.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1.43元,住房保障支出111.7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53.91万元,比2016年减少0.6%,主要是通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院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287.34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221.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11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 我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共计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万元,同比减少21.6万元,下降8.9%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1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81万元,同比下降0.6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30万元,同比下降21万元,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以后,严格控制执法执勤车编制数;出差人员落实领导审批制度,车辆使用效率明显提高。

  第三部分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见文后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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