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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检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优秀案例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06-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1日,赣州市检察院召开“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优秀案例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俞萍、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邬海莹发布优秀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香港经济导报、江南都市报、新法治报、大江网、江西新闻客户端、今视频、凤凰新闻、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应邀出席。


经验做法


近年来,赣州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做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聚焦未成人群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通过专业办案、多维救助、特色教育,构建未成年人综合法律保护体系。

一、恪守公正,构建专业办案体系。一是以强基和培优两手抓的方式不断蓄满未成年人检察人才池。出台实施赣州未检人才培养计划,常态化开展跟班学习、抽调办案、业务培训,目前已抽调6人参与调研、大要案办理;大力开展实战演练,建立45岁以下检察官年度考核庭,现已开展19场;抓实文书释法说理质量,开展正反面释法说理文书评选,对全市未检案件法律文书进行全覆盖评查。二是坚持“1:3”网格化加强指导。针对赣州基层院多的实际情况,树立一盘棋格局,市院率先垂范,坚持更严要求,在抓好自身办案同时,要求每个未检部门的检察官及助理至少要保证1/3的精力用于指导、服务基层,从核心业务数据、典型案例培育等各方面强化统一指导。三是紧扣“四边工作法”形成1+N份调研报告推动诉源治理。围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分别对2022年赣州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中等职业院校领域刑事案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因饮酒后造成危害后果的刑事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形成了1+N份调研报告,强化分析与全面应用相结合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创新。

二、多维救助,构建综合保护体系。一是抓源头,强化涉未成年人案件线索收集。赣州检察机关不断加大涉未案件办案力度,走访公安、民政、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方式,形成涉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扎根。如章贡区院办理的一起性侵案,该案由一名心理辅导老师收到辅导对象留言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助力司法机关从严从快惩处犯罪嫌疑人。赣州检察机关办理强制报告案件59件,报告主体有老师、校长、医生、村干部、福利院院长、宾馆老板等,及时发现、有效惩治了一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抓长远,实施“互动式家庭教育指导”。采取检察、家庭、学校、社区相结合模式设置家长课堂,帮助家长掌握孩子心理变化,提升教育引导能力。针对部分罪错“成长困境未成年人”监护人怠于监护或不正确监护的,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沟通技巧、情绪管理、行为控制为教育重点,引导监护人主动修复亲子关系、提升家庭和谐度。全市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128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32次。三是抓质效,开展“监护困境未成年人”多维社会化救助。与政府主管部门、社区村委、妇女儿童保护机构等形成“司法救助为主+社会化救助补充”格局;通过司法救助、督促监护令、不起诉、联合训诫等方式,以“救+惩+教”模式促使监护人有效提升监护意愿与监护能力。如石城县院办理的温某某强奸案,在家访和社会调查中发现被害人为事实孤儿身份,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制定了心理疏导方案,多方协调帮助其复学,并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申请1200元/月的“事实孤儿”生活补助金,同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79万元,多维开展家庭教育,让其重新回归家庭温暖,实现“心理+经济+社会”综合保护态势。

三、特色教育,构建社会关爱体系。一是“沉浸式”精准帮教,助力重返社会。利用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法治墙等硬件设施,以及情绪控制体验、沙盘游戏等特色方式,以良好的环境氛围、帮教体验助力罪错未成年人的行为矫治。全市共在企业、职业学校和工读学校等地挂牌设立8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5343次,三年来经检察机关帮教13人考上大中专院校。二是“全景式”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推出多元化、高密度的普法产品,提升法治宣传效果。全市共有406名检察人员担任503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助力平安法治校园建设,创建青少年良好文化环境,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被高检院通报表扬。联合市妇联、市教育局、团市委共同打造团队,搭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推出“女童保护”“一校一村一老师”项目,现共有志愿者2311人,500余人通过考核成为“女童保护”讲师,形成全覆盖安全保护网。联合市教育局常态化推出线上青少年普法“空中法治小课堂”,已推出45期,总阅读量达200余万。三是“守护式”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营造法治氛围。以实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将涉及维护众多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突出问题,作为开展公益诉讼的重点,先后统一部署开展6次专项监督行动,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游乐场所设施安全等领域发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7件,回复率85.99%。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不法经营行为,向该类特殊场所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区和社会环境。



来看看此次发布的优秀案例有哪些吧

案例发布





2022年度全市检察机关

“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

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优秀案例


一、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温某某强奸案

二、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曾某某故意伤害案

三、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强奸案

四、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叶某某拒不履行监护职责案

五、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未成年人违规驾驶机动车行政公益诉讼案

六、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曾某某、梁某某等人抢劫案

七、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曾某与郭某龙抚养纠纷支持起诉案

八、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整治校园周边非法奖票案

九、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熊某等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介绍卖淫案

(以上典型案例已在赣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欢迎您的关注)






回答记者提问


问题一:我们了解到最高检部署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改革,全面强化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综合履职,请问我市检察机关是如何开展的呢?

回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期待已经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转变,未成年人综合履职应运而生。近年来,赣州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系统性综合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要做法有:

一是更新检察理念,建立“一案多查”工作机制。我们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树立综合履职理念,围绕“四大检察”职能,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多查”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八必查”机制。通过审查个案,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问题,全面推动法律监督、救助保护、综合治理等工作。2023年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37件,综合履职适用率达18.78%,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二是坚持融合履职,统筹“四大检察”一体协同。在全方位监督中做优刑事检察、在多元化救助中做强民事检察、在系统性保护中做好公益诉讼,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2022年以来,联合有关部门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154人次,共立案监督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4件5人,追诉7件30人。

三是做实诉源治理,推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制度机制完善。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份,撰写专题分析研判报告9份,为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推动行业治理提供精准参考。7份报告得到党委政府批示肯定,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12次。以“调研报告+检察建议+机制建设”,推动形成5项长效机制。助推省域立法,赣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全市校园周边商店违规销售赌博性质刮奖卡和盲盒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在全省率先出台《盲盒生产经营活动合规指引》,写入新修订的《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切实将办案成果转化为未成年人保护立法规定。

问题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四大检察”统一集中办理,给未成年人检察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请问赣州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提升未检工作整体质效?

回答: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意味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贯穿于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为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官业务素能建设,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以强基和培优两手抓的方式不断蓄满未成年人检察人才池。出台实施未检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实现未检工作百分百专人办理,打造“未检刑事业务+综合履职+法治宣讲”三类一体的人才队伍梯队。常态化开展跟班学习、抽调办案、业务培训,目前已抽调6人参与调研、大要案办理;大力开展实战演练,开展“优秀法治副校长”评选活动;建立45岁以下检察官年度考核庭,现已开展19场;抓实文书释法说理质量,开展正反面释法说理文书评选,对全市未检案件法律文书进行全覆盖评查。先后成立“晨风”“一缕阳光”“琅姐”等未检工作室。连续在两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6人分获未检业务竞赛“标兵”“能手”。

二是紧扣“四边工作法”形成1+N份调研报告推动诉源治理。围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近三年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中等职业院校领域刑事案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因饮酒后造成危害后果的案件等进行专题分析,形成1+N份调研报告,强化分析与全面应用相结合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创新。

三是重视案例培育选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市级未成年人“一案多查”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库,1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五大典型案例,1件案件入选全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优秀案例,2件案件入选第二届全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问题三:2018年,最高检向教育部门制发了“一号检察建议”,此后又强调“没完没了”抓落实。请问这几年赣州检察机关是如何“没完没了”抓落实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回答:近年来,为有效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赣州检察机关这几年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对校园性侵犯罪打击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校园性侵犯罪从快从严批捕起诉,在量刑建议中注重适用法定加重、从重情节,严惩校园性侵犯罪。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校园性侵犯罪嫌疑人18人,审结后起诉22人,法院判决19人,有罪判决率100%。

二是完善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工作机制。为破解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的问题,与13家单位联合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机制,架构起赣州市被害人“一站式”救助工作的框架,被最高检确立为创新实践基地项目、被省委政法委纳入全省政法领域改革亮点项目、被市委政法委纳入《关于做好中央政法委联系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辅导861人次,法律援助1468人,推动达成赔偿100余万元,司法等救助金额170余万元,建议撤销监护权15人,其它救助14人。

三是坚持督导而不替代,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将“一号检察建议”精神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每一位学生。与市教育局联合制作《三分钟带你了解“一号检察建议”》宣传视频,阅读量达50万+,收到问卷调查120万份。并部署校园犯罪预防工作情况调研,梳理《校园犯罪预防工作20问》,围绕校园安全重点环节,开展实地联合督导。建立案件信息会商共享平台,在全省率先开展学校从业人员风险隐患排查,共排查13万余人,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

四是依托“三大平台”,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检校共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平台。全市共有406名检察人员担任503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作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被高检院通报表扬。赣州小榕树团队平台。联合市妇联、市教育局、团市委共同打造团队,搭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推出“女童保护”“一校一村一老师”项目,现共有志愿者2311人,500人通过考核成为“女童保护”讲师,形成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全覆盖的安全保护网。被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评为十年奖章“优秀团队”,50名团队成员被评为“志愿之星”“优秀志愿者”。市级线上普法“云课堂”。联合市教育局常态化推出线上青少年普法“空中法治小课堂”,已推出45期,总阅读量达200余万,定期推出未检专刊146期255篇。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赣州检察机关将以赣州未检品牌建设为抓手,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水平,携手各方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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