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我们注意到,今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是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请问我们赣州市在接下来有哪些重要活动安排和贯彻落实举措?
回答:根据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赣州市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赣州市接下来将组织实施以下活动:一是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开展一次专题审议。三是开展一次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四是推广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新模式。五是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问题二:我们关注到,今年省人大“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主题是“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请问我们赣州市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什么好的做法和成效?下一步的办案重点和安排主要有哪些内容?
回答:赣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上级院工作部署,印发了实施方案,持续深入开展了专项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相关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视频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我们的具体做法有:一是加强内部协作,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优势。二是强化外部联动。充分运用已建立的协作机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达成耕地保护共识。三是探索数字检察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如宁都县院以“非农化非粮化治理耕地保护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工作为依托,明确了违法占用耕地案件办理的方向和类型。
下一步,赣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单位的沟通协调,围绕监督重点,全面排查案件线索,强化调查核实,明晰相关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在总结和深化治理阶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推广办案成效和工作经验。
问题三:请问检察机关,此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典型案例都有什么特点?
回答:这10件案件都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主要特点可以概况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办案重点,服务保障大局。比如信丰县检察院办理的煤矸石矿山修复案、南康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家具企业生产安全案、赣县区检察院办理的耕地占用税案,既取得“办理一案、整改一片、守护一方”效果,又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二是突出能动履职,聚焦民生民利。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件均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能动履职,积极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反映了检察公益诉讼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三是突出监督理念,凝聚各方合力。如借助特邀检察官参与调查取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公开听证、评估整改效果,形成调研报告呈报党委、人大及政府,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合力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问题四:在刚才的发布会中,检察机关介绍的“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在多个典型案例的办案过程中均得到运用,请您具体介绍一下这项工作模式的情况?
回答:“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责时,将检察建议作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提出检察建议的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短板以及行政执法难点问题开展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呈报“四套班子”,从更高层面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近年来,赣州市检察机关借助“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双驱动,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我管”促“都管”,为赣州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