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断加大监督整改落实力度,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导向,深化“4+10+N”领域监督,制定典型案例培育等4个工作方案,常态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敢于以“诉”的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提起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全市首例指定基层检察院管辖民事公益诉讼案,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首创“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全市检察机关共形成33篇调研报告,获“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40件次,积极促进社会治理。该项工作在全省公益诉讼工作会上作经验推广。

不断融合公益诉讼监督机制,凝聚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合力,推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74件。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案件听证、整改评估等活动,充分发挥“外脑”在线索移送、办案辅助、整改监督、工作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参与办案活动540余件次,有效助力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