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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江西行丨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粮食安全
时间:2024-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部署和省检察院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安排,赣州检察机关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向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汇报,切实形成合力,加大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力度,督促整治非法占用耕地,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督促整治耕地抛荒等,护航粮食安全生产,努力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作出积极贡献。

为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赣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将对全市检察机关在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方面的做法进行推介。本期为第三期。



01


章贡区检察院




2023年,章贡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守住耕地红线 护航粮食安全”活动主题,聚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耕地污染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耕地保护案件15件,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完成100余亩耕地整改工作,助推“良田”回归“粮田”。

位于章贡区某镇的基本农田由于长期缺水,造成撂荒。2023年4月,章贡区检察院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了检察建议,要求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维护粮食安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镇党委政府、石甫村“两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村两级领导干部组成的专项整改专班,通过采取召开土地权利人会议、逐户上门上户、发放宣传册等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耕地保护、土地管理等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期间章贡区检察院多次到现场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该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修建农田水利灌溉基础设施,对撂荒地块进行翻耕,恢复农田原貌。经过镇党委政府及石甫村“两委”的共同努力,涉案基本农田撂荒地块现已恢复为原貌。去年撂荒的30余亩耕地如今已经全部种上了晚稻,秋风起,翻滚的稻浪如同绝美画卷令人沉醉。


02


赣县区检察院




今年以来,赣县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为契机,紧盯“守住耕地红线”活动主题,围绕耕地损害突出问题,强化政治引领,从党的决策部署中顾大局、看问题。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协作、严格执法、扎实监督,既注重个案的点穴式解决,又关注共性问题解剖式破题,促推多方协同共治,让粮田真正变成良田,良田回归粮田。

针对非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污染耕地、耕地占用税未依法缴纳等问题,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深度参与调查取证、现场勘查、联席会议、案件磋商、检察建议送达等方式,在督促挽回被非法改变用途耕地、拆除占用耕地建筑物、抛荒撂荒促复垦等方面全面发力,推进图斑整改走深走实。今年以来,通过检察办案,督促追缴耕地占用税80余万元、拆除占用耕地建筑物300余平方米,通过履职监督守护耕地1200余亩。


03


崇义县检察院




2023年2月,崇义县检察院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崇义县某村公路两旁存在占用耕地种植草皮现象,占用耕地总面积约十余亩,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形,损坏耕地质量。针对该问题,崇义县检察院组织开展调查并固定证据,于2023年2月底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有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当地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并就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下发工作提醒,督促当地镇政府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当地镇政府通过动员种粮农民种植早稻等有力措施加快问题整改,已通过种植早稻完成整改20余亩,对检察建议指出的具体问题整改到位。

04


信丰县检察院




2023年3月,信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并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对接耕地保护工作,深入各乡镇,重点就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的管护情况进行查看,发现部分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建设不合格导致农田长期无法正常取水。

经信丰县检察院调查审查后认为,高标准农田并非“完成”即可,不能建设“高标”而不“高产”,也应符合相关标准,针对高标准农田存在的问题,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职。2023年4月20日,信丰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诉前磋商,就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意见。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高质高效推进整改到位,解决了60亩耕地的灌溉问题,并举一反三,组织人员对高标准农田进行定期巡查和管护,建成高标准农田“田管家”智慧监督平台,建立了“管护分离”建后管护新模式。

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调查


05


定南县检察院




2023年3月,定南县检察院在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某镇一建设项目存在占用耕地的情况,查明该地块整体面积为3亩,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存在违规占用耕地情况,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该院于2023年6月向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对案涉占用耕地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全面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做好整改。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积极整改,对建筑占地问题完善用地手续资料,对可耕种土地种植红薯进行复耕并加强管护,目前长势良好。

2023年9月27日,该院举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实地到该案现场进行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回头看”,特邀嘉宾对该案整改情况表示认可。


06


上犹县检察院




今年以来,上犹县检察院扎紧扎牢耕地保护的“篱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同时,聚焦耕地保护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行政机关联动,共同推动整治耕地违法行为监督,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该院调取了耕地保护主管部门“卫片图斑”数据,并组织干警对辖区乡镇耕地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发现,辖区部分乡镇存在随意丢弃农用地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占用耕地建设设施农用地、挖塘养鱼、堆放砂石等乱占耕地的违法行为,致使耕地污染或无法正常耕种生产。为推动上述问题整改,上犹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共立案办理耕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有效助力监督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土壤污染问题蔓延,力促严守耕地红线,全力护航粮食安全生产。


04


全南县检察院


全南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全南县龙下乡某村民叶某未经审批占用4.5亩基本农田养殖牛蛙,造成耕地耕作层和田间基础设施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守护粮食安全,全南县检察院对该案立案调查,并以公益诉讼磋商函的形式督促各职能部门形成耕地保护合力,有效治理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经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目前该养殖场已关停,近20000只牛蛙已全销售清理完毕,农田已恢复种植条件。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才能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生命线。

下一步,赣州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成果转化运用,继续深入推进落实省检察院“助力耕地保护 护航粮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突出重点,凝聚共识,深化效果,强化联动协作,提升工作质效,发挥公益诉讼对推进耕地保护治理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切实推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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