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保障机关运行规范有序,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经开区院采取多项措施,健全内部控制建设,全面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确保了在财务上不出问题。
据悉,该院先从组织保障上入手,及时制定了本院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狠抓执行落实。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内控工作,专门负责对内控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真正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上下联动、内外结合的组织保障体系。
在健全部门和岗位职责体系方面,该院还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中,依照法律、法规、“三定”方案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不相融岗位分离、分权制衡的原则,科学设置部门岗位,细化明确部门岗位职责。特别是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预算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权力集中的综合部门和财务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在具体操作上,建立财务管理内控措施,努力消除经济责任风险,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制定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七项内部控制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审批流程经办具体业务,不相容岗位之间架起监督,确保了内控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再是,健全工作流程体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完善费用支出三级分级审批制度,申请、报批、审核、审批全程留痕,防止核销的随意性。按照“严密、精简、协调、制约、高效”的原则,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优化运行程序,并据此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图形的方式直观地固定下来,提升流程的刚性。 (通讯员 罗婉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