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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院创新工作方法,服务县域生态环境保护
时间:2016-08-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全南县院不断强化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为全南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建立健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机制。该院围绕省、市院“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制定了全南县检察院“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意见、下发《精准服务涉林涉矿涉污企业办法》、《依法快速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工作办法》等5份配套文件。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并明确提出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刑事犯罪、惩治环保领域职务犯罪和加大对环保行政执法活动法律监督三大工作重点。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小组,由检察长牵头,统一调度和协调推进,形成检察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专业格局。
  二、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全南县林地总面积达191万亩,森林覆盖率有82.87%,生态环境指数为88.88%,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该县最大的优势。为了呵护青山绿水,全南县院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审理开通“绿色通道”,专门成立生态检察办案小组,着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对生态领域职务犯罪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检察保护。201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盗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32件45人,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6件。
  三、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环保领域执法震慑力。针对以往环保领域存在的行政执行和刑事司法脱节、法律威慑力不足等问题,该院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整合公安、环保、国土、林业、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资源,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预防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强协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与县环保局协商签订了《关于开展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专题预防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与县公安局、环保局等9部门建立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两法衔接”机制,聘请了9名生态检察信息员,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选择24家重点涉林涉矿涉污企业作为精准法律服务企业,并设立生态检察联络点,成立了8个精准服务小组,动员全体干警深入相关企业,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生态保护、法治环境等情况,向企业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破坏环境的行为,积极探索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生态经济发展,为县域生态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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