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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叶文逸涉嫌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8-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信丰县财政局财政评审中心聘用工作人员叶文逸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信丰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近日,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信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叶文逸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信丰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叶文逸在信丰县财政评审中心工作期间,利用其担任财政资金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审核经办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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