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7日,崇义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崇义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崇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钟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23年,被告人钟某某利用担任崇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医疗产品销售人员在疫苗、医疗器械销售及工程项目承建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1.4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开展法庭教育,被告人钟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钟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医疗卫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7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