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原党组成员简清平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赣州市监察委员会指定崇义县监察委员会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崇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崇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简清平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崇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简清平在担任赣州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赣州开发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赣州开发区建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