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寻乌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职员谢生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会昌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于2023年9月27日移送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会昌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0月13日以谢生城涉嫌受贿罪向会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会昌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于2024年1月18日作出判决,谢生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