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主要经营砖瓦页岩开采、销售,在生产过程中作业面可视扬尘明显、废水三级沉淀池沉淀物较多,道路积尘较厚,矿区山体大面积裸露,损坏土地面积285亩,生态环境资源持续遭受侵害,损害公共利益。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对此予以披露。
2021年12底,宁都县检察院获悉问题线索后依法立案,开展实地走访核查、调取相关资料,固定证据,进一步查清了案涉生态环境污染事实。为加快推进矿区生态修复,经与行政机关诉前磋商后,该院向相关行政职能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案涉公司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恢复矿区生态环境。2022年2月,该院接到上级交办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线索后,继续跟进监督。
相关行政职能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加大履职力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制定了专门整改细化方案,明细分工协作。行政机关对A公司作出行政罚款,开展环境执法检查,责令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等。A公司按照绿色矿山标准,2个月内投入矿山治理资金近700万元,完成15万平方米矿区生态修复,清运废石25万吨,开挖截排水沟2500米,铺设U型槽2500米,完成第一阶段目标。
针对发现的案涉矿山补植复绿不全面等问题,宁都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组织第三方参与公开听证。结合听证评议,该院进一步协同督促各方合力落实修复工作。各单位开展了联合组织统筹调度,压实责任,最终对前期治理部分未达标部分,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和“一矿一策”的原则,采取清坡减荷、削坡放阶、植被重造、土壤重构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开展高标准补充修复。目前,修复工作已按要求落实,取得预期效果。
矿区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