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强奸案
陈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系邻居。陈某某从张某某及其家人的相处中得知张某某未满十四周岁,且智力发育明显落后同龄人。2019年下半年起,陈某某以多种手段引诱张某某与其发生性关系。2021年张某某经检查发现宫内早孕,并人工终止妊娠。经鉴定,陈某某是张某某流产的胚胎所属女性个体的生物学父亲,且张某某案发时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在办案中发现,被害人因长期遭受性侵导致精神状况受到影响,检察机关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并支持民事赔偿起诉,同时向相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
1.坚持身心兼顾,依托法律援助,助力心理恢复。对于性侵类案件,检察机关通过详细了解被害人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同时,针对被害人家庭困难的情况,通过法律援助切实保障被害人诉讼权利。
2.坚持长远考量,用好支持起诉,防止因案致贫。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支持被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向相关部门移送救助线索,将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3.坚持客观审慎,申请证人出庭,保障司法公正。将审查起诉中的心理测评和疏导结果运用在庭审中,帮助被害人申请心理咨询师出庭作证,为庭审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提供科学依据,切实彰显司法温度。
定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叶某某拒不履行监护职责案
叶某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关系,先后育有两子一女,后协议离婚,并约定两子由叶某某抚养,一女由李某抚养。自2020年,叶某某放任接受义务教育阶段的两子独自在家,使两子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经老师多次上门做工作,仍拒不改正。检察机关在送法进校园过程中了解到该案,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综合评估,并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程序。在多次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后,针对其屡教不改、长期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检察机关牵头执行三举措,即发出赣州首份《督促监护令》,对叶某某执行行政拘留五日,依法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
针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监护失职问题,检察机关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主动作为,加强监护监督,注重跟踪问效、效果评估,有效解决未成年人失管问题,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崇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未成年人违规驾驶机动车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1年,崇义县发生多起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12月某校学生驾驶改装摩托车飙车造成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检察机关经走访发现,较多未成年学生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针对此问题,检察机关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管理权限等,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开展法治宣讲。检察机关对此形成调研报告,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肯定与支持,并带队就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建立有关制度,着力从根本上扭转此类交通事故频发的状况。
轻便摩托车、二轮机动车以出行便捷等优势受未成年人喜爱,却也存在各种交通安全隐患。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充分履职,确保涉未成年人的社会公益得到保护。同时,通过开展调研,协同职能部门推动落实制度执行。
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曾某某、梁某某等人抢劫案
2021年,曾某某、梁某某等10名未成年人在街上发现被害人范某某等三人,借口范某某等人拉车门盗窃,并以报警为由要挟其交出身上的手机。遭到反对后,将被害人带至某公园偏僻处进行殴打,并强迫交出手机。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3996.08元。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详细分析每个人在整个过程中的具体作用,分别作出处理,并通过三级调解方式,促进双方和解。同时对近两年来未成年人侵财类案件充分调研分析,向工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助推三大运营商及公安网监部门联手,形成强大合力。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在部分手机店抵押手机,现场登录赌博网站进行赌博这一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建议。并编导一期小视频进行宣传,推进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一体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充分运用未检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同时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一是严格落实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司法政策。二是充分发挥未检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三是在办案中加强诉源治理。四是内外联动形成合力,让案件得到最妥善的处理。
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曾某与郭某龙抚养纠纷支持起诉案
曾某昕(曾某母亲)与郭某龙生育一子曾某,后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双方约定曾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2014年至2022年,郭某龙未履行抚养义务,曾某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郭某龙支付曾某96个月的抚养费。郭某龙接到法院通知后,威胁曾某昕,并要求其无条件撤诉。曾某昕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收到申请后,检察机关立即组织开展调查核实。了解到,郭某龙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但不履行抚养义务,经多次与郭某龙联系,劝说其主动承担抚养义务,但其仍未同意。2022年4月,检察机关支持曾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在庭审前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庭审,就抚养费问题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民事调解书生效后,检察机关对调解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进,了解到郭某龙仍未支付抚养费,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大限度保障支持起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强化外部沟通,积极拓宽案源。为了最大限度关注民事案件领域中的弱势群体权益,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向相关单位了解案件线索情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供司法保障。
2.依法能动履职,提升办案成效。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帮助当事人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实时掌握案件诉讼进展,派员参与法院民事调解,全面履行民事支持起诉中的检察职能。该案最终促成双方和解,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3.全程跟进监督,确保及时执行。该案调解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进案件执行情况,帮助曾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整治校园周边非法奖票案
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校园周边文具、玩具店利用中小学生好奇心重的心理特点,向学生出售博彩性质卡片、红包,滋长青少年学生的博彩心态,不利于其身心健康。2022年2月,检察机关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弥补行政监管可能存在的疏漏,推进问题“疏”“堵”结合,在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关于校园周边“微赌博”商品治理的调研报告》,得到该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纳入下一年度人大监督议题。
1.关注校园周边秩序,通过“小奖票”办理“大民生”。检察机关发现出售“三无”奖票、纸卡、抽奖红包的现象后,进一步跟进调查,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及时履职。
2.未成年人检察与公益诉讼联手发力,打好检察组合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发力,共同审查、办理案件,提升检察建议精准性和办案质效。
3.推动行政执法形成合力,取得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在发出检察建议后,检察机关密切跟进建议事项整改落实情况,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并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办案效果得到广大家长认可。
4.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推进问题长效治理。在取得既定效果的基础上,着眼于问题的全方位解决,使行政执法与群众消费维权相结合,提升监督成效。调研报告“借助外力”,使人大监督叠加检察监督,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熊某等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介绍卖淫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熊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熊某某等8人招募陈某某等23名卖淫女,通过各种网络工具推送卖淫女招嫖信息,并组织卖淫女在多地从事卖淫活动多达735人次,其中11名卖淫女系未成年人。该案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挖大量犯罪线索,该起跨省组织卖淫团伙案从最初锁定的4人扩大到30余人,涉案金额达120万余元,成功追赃42万余元。通过全面审查证据材料,根据涉案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重作出不同处理。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分别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专项整治和查处。
1.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打击犯罪。该案系一起跨省组织卖淫团伙案,犯罪事实繁多、证据锁链复杂,但最初的案件证据却较为薄弱。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最终实现案件的顺利侦办,有力打击了涉黄违法犯罪行为。
2.主动担当履职,深挖犯罪线索。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针对该起案件涉案人员众多,犯罪事实多的特点,全面梳理各类证据,厘清各层级、各角色人员的犯罪事实,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2022年第二批打击整治黄赌犯罪督办案件。
3.延伸办案职能,助推社会治理。检察机关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深入研判宾馆、娱乐场所经营管理问题,将司法办案和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及时堵塞社会治理漏洞,从源头打击此类犯罪行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