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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赣县区检察院监督相关部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共2.3亿余元
时间:2018-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19日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案例4:定南县、赣县区检察院监督相关部门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共2.3亿余元

定南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14年竞得定南县城北统筹示范区某地块后,与定南县国有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仅缴纳部分保证金,持续拖欠国有土地出让款长达三年多。赣县区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12年竞得相应地块后,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尾款长达六、七年。

针对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缴清土地出让金,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导致国有财产受损等问题,定南县、赣县区检察院依法介入监督,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与国土局积极配合,责令竞得人限期缴纳国有土地出让款及违约金,逾期仍未缴纳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有效全额收回共2.3亿余元土地出让金,有效的避免了国有土地出让金的流失,带动有序规范国土出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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