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江西省检察院有关“检察护企”工作部署,自觉把该项工作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要求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载体,紧紧围绕服务赣州“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大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十项举措》,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切实营造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助推赣南老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引擎”。
夯实“护企”组织保障,成立工作专班
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后,赣州市检察院结合专项行动具体要求和本地实际,迅速成立“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在最高检、省检察院领导小组组成框架基础上,由赣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调度。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等6名分管四大检察及相关业务的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具体抓推进。同时,最大限度集成业务及综合部门参与度,由第一至第八检察部、驻看室、驻监室、综合业务部、高新区检察室、检务保障部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直接抓落实。
着力围绕抓落实细化方案提出十项举措
赣州市检察院党组在认真学习最高检、省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按照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总要求,重点围绕畅通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建立健全涉企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促进企业高质效发展,经院党组审议出台《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护企”十项举措》。
1.开展“检察官进企业大走访”活动
组织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走访辖区内重点企业,宣传解读最高检、省检察院及全市“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方案,收集企业法治需求,以上门“问诊”方式助企纾困。
2. 搭建多元化服务民营企业平台
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非公企业检察维权联系点、涉企控告申诉“绿色通道”、赣州市非公企业维权中心,架起检企沟通“连心桥”。
3. 推行涉企案件办理四项工作机制
建立涉企案件同步共享研判机制、对外协作机制、挂牌督办机制、市县两级院同步审查机制,以完善机制增强涉企案件办案质效。
4. 开展八个小专项活动四大检察同向发力
以开展涉企犯罪“立案监督”,涉企刑事“挂案”清理,涉企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监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执行监督,涉企民事执行监督,涉企虚假诉讼监督,涉企行政执行监督,涉企安全生产隐患公益诉讼监督小专项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涉企案件综合履职。
5. 严查司法人员渎职犯罪
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司法权侵害民营利益。
6. 数据赋能推动涉企类案监督
探索搭建涉企案件监督模型,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大检察监督方面的作用,推动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
7. 全流程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在侦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等刑事诉讼各环节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法院的沟通,探索推进合规整改结果互认。
8. 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对内构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模式,深挖履职线索,对外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互助”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
9. “检察建议+调研报告”能动参与社会治理
通过“个案办理—类案调研分析—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治理”模式,实现治罪与治理同步落实,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10.开展赣州检察护企培优行动
围绕我市稀土、脐橙、家具、服装等特色产业以及本地首位产业,辖区19个检察院开展“检察护企培优”行动,助推地方社会经济大局发展。
敲定赣州检察“护企”路线图,明确推进要求
赣州市检察院依托“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围绕最高检、省检察院明确的“规定动作”和自身提出的“自选动作”,全面周密部署。
1. 上下联动,强化纵向工作谋划
要求辖区19个基层院同步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日常工作联络员;组织两级院四大检察部门干警全员参加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题培训;指导19个基层院制定突出本地首位产业保护的“检察护企”小专项行动计划,全面统一认识。
2. 部门协作,强化横向密切配合
赣州市检察院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集体研学最高检、省检察院“检察护企”方案;内设十余各部门协同,共同为研究出台我市“检察护企”十项举措建言献策,充分凝聚工作合力。
3. 压实责任,明确工作推进要求
明确各项具体举措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全面建立涉企案件办理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注重好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及问题的研判分析上报。
下一步,赣州检察机关将切实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企业需求,助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行稳致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赣州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