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相关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审议《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研究成立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和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把握重点任务,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精心安排好党纪学习教育具体任务,着力在真抓实学上下功夫,抓好专题“研学”、以案“促学”、日常“融学”,做到学纪必须高度自觉,知纪必须准确把握,明纪必须界限分明。
会议强调,要注重做好结合文章,力求实际实效,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落实省委“大抓落实年”活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化基层干部“提素质、改作风”专项行动以及深化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等结合起来,突出抓住新提拔干部、新入额检察官、新入职人员、临近退休人员等重点群体,将纪律教育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等贯通起来。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用好赣州检察新媒体平台,营造良好学习教育氛围,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赣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