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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这起故意伤害案带来什么启示
时间:2020-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廖某文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三名听证员在查阅了案件材料,充分听取了拟不起诉人、受害人双方意见和办案人员意见后,于听证会上相继发表听证意见。

  听证员潘雪英市人大代表): 拟不起诉人廖某文还很年轻,又是初犯,且具有自首、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检察院如果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我觉得符合法律规定。

  听证员张玲市政协委员):本案中,受害人有一定过错,案发后廖某文积极赔偿,我认为没有社会危害性,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宋永优律师): 本案受害人存在过错,拟不起诉人廖某文属于激情犯罪,案发后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是法理、事理、情理相统一,同时也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警示,更是对人民群众最好的法治教育。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廖某文(男,福建泰宁人)因与谭某之间的感情问题,来到瑞金约谭某见面,谭某带受害人毛某、杨某一起来到廖某文租住酒店,双方发生争执,毛某、杨某冲进房间对廖某文进行殴打。停手后廖某文进入卫生间打电话,因被打不服气,拿起卫生间洗漱用的玻璃杯,冲出卫生间朝毛某额头砸去,导致毛某流血受伤。经鉴定,毛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廖某文要求谭某拨打110和120,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5万元,取得谅解。

  本次听证会由检察长葛振瑞亲自主持,通过新闻媒体、自媒体公开播放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充分释法说理,以公开透明促进公正,以身边案例促进敬法守法用法。

 

来源:红都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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